產值與附加價值分析本計畫對於產值與就業人數之推估分析,係針對工程顧問服務業之產值與就業人數進行推估,主要推估範圍為依據行政院主計總處(以下簡稱主計總處)110年1月第11次修訂的「中華民國行業標準分類」行業定義,工程顧問服務業屬於「專業、科學及技術服務」類別(M大類)中之71中類、711小類、7112細類,工程服務及相關技術顧問業,其定義為「從事工程服務及相關技術顧問之行業;測量及非建築工程製圖服務亦歸入本類」,後續亦將依此定義做為範圍進行後續統計分析。 惟對於工程顧問服務業之普查,主計總處目前並未有單就工程顧問服務業進行個別調查與統計之數據與推估模型,目前多僅限於資料蒐集階段,導致因數據的不足致使無法建立足夠的觀測值來進行推估預測之建立。對此,本計畫乃依據主計總處「專業、科學及技術服務」類別之定義,配合相關法令規定及年度業務報告書內容研議工程顧問服務業總收入與支出項目定義表,如表6所示: [表6] 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總收入與支出項目定義表
資料來源:本計畫整理 一般採購可分為工程採購、勞務採購及財物採購三類,依據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第三條規定,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範圍包括規劃與可行性研究、基本設計、細部設計、協辦招標與決標、施工監造、專案管理及其相關技術性服務之公司。而依據技師法第十三條規定,技師得受委託,辦理本科技術事項之規劃、設計、監造、研究、分析、試驗、評價、鑑定、施工、製造、保養、檢驗、計畫管理及與本科技術有關之事務。本計畫依據主計總處「專業、科學及技術服務」類別之定義,配合相關法令規定及年度業務報告書內容研議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總收入與支出項目定義表,請參考前述表6,即工程顧問服務業之主要業務範疇以勞務採購為主,至於工程類採購中統包工程因包含設計費用及施工費用,故須按「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附表之比例估算設計費用,以納入工程顧問服務業正確之產值中,其餘部分均不屬於工程顧問服務業之產值。 於108年得標資料明細中,工程技術顧問公司與技師事務所各項收入,扣除工程類、財物類之採購案之得標金額後,再將屬於統包工程之採購案服務費用金額加回。計算出工程技術顧問公司與技師事務所108年總收入與各項費用統計結果如表7、表8所示。 [表7] 工程技術顧問公司108年度總收入與各項費用之統計表單位:新臺幣元
資料來源:本計畫整理 [表8] 技師事務所108年度總收入與各項費用之統計表單位:新臺幣元
資料來源:本計畫整理 以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平均生產總額來看(生產總額/已填報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數),108年931家約7,655萬元、107年894家約6,471萬元、106年956家約5,778萬元、105年906家約6,334萬元、104年943家約6,366萬元、103年960家約為6,258萬元、102年892家約為6,207萬元,廠商家數約略呈持平的趨勢,但總產值與平均生產總額皆呈現明顯的上升趨勢。單純由此資訊來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是成長中的產業。 依據「工程顧問服務業107年度業務統計分析報告」推論指出:「98年前工程技術顧問公司之中間消費與生產毛額比重統計將大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之工程採購一併列入計算,因此中間消費之比例(支出)較高,生產毛額比例(收入)較低。而99~103年27.41~31.58%之中間消費比例應符合近年來現況,更能符合工程顧問服務業低中間消費(機具材料支出低)、高生產毛額(多承接勞務採購,靠規劃及設計專業賺取利潤)之趨勢」。但若以圖10中的資料來看,歷年中間消費(B)曾高達72.12%,但也曾低至48.82%,以比例而言,108年的比例逼近低點,其背後的原因值得進一步分析。 [圖8]工程技術顧問公司95~108年度中間消費與生產毛額所佔比重圖![]() 資料來源:本計畫整理
依據108年業務報告書各項數值,依據前述之定義,技師事務所108年總收入與各項費用統計結果如表8,依據平均生產總額進總產值約為28.35億元,廠商的平均生產總額則約為347.8萬元,相較於107年(廠商家數857家,總產值約33.8億元,平均生產總額約394萬元)則有明顯的減少,技師事務所家數減少42家(約佔去年的4.90%)。 [圖9]技師事務所102~108年中間消費與生產毛額所佔比重比較圖![]() 資料來源:本計畫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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