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EAR年度臺北教育111標竿學校評選複審評審表(綜合意見)

 申請編號:@A                    學校名稱:@B

評審內容

     

以下指標皆須符合,始符合一校一特色。

1.@A11@A12特色項目明確且具有豐富的內容。

2.@A21@A22特色內容具有教育意義和學習效果。

3.@A81@A82特色內容能展現獨特、創新和精緻。

4.@A91@A92特色發展有周詳規劃且能普遍參與。

5.@AA1@AA2特色發展能融入學校整體課程而具有永續性。

6.@AB1@AB2特色發展能形塑學校品牌且為親師生認同。

7.@AC1@AC2與前次評選(認證)通過相同之特色有創新精進作法與成效,或不適用。

「前次通過年度及學校特色與主題 (不適用則填無)


@MbrScoHCon

評審1

@CC1

評審2

@CC2

以下指標皆須符合,始符合一生一專長

1.@B11@B12規劃並落實藝術或運動之多元教育活動

(1) 學校具體規劃相關教育活動,並列入課程(含課外及團體活動)中實施。

(2) 學校推動一生一專長檢核辦法的範圍、方式、步驟及有關措施,有明確的敘述。

2.@B21@B22具有檢核標準之藝術或運動項目至少5

(1) 學生能完整的表現出習得的藝術或運動成果。

(2) 有學習護照的學習成果記載。

3.@B41@B42檢核標準有進階之設計並有具體之實施機制

(1) 學生專長標準應具有年級的進階性。

(2)學生藝術或運動專長隨年級精進。

4.@B31@B32學生擁有至少1項藝術或運動專長

(1) 全校(評選當年度的國小46年級;國中89年級;高中職1112年級)80%以上的學生至少有1項藝術或運動專長。

(2) 學生自選或自行習得之藝術或運動之專長,亦得採計。

評審1

@D1

評審2

@D2

以下指標皆須符合,始符合一個都不少。

1.@C11@C12建置弱勢學生支持機制,確保其安心就學。

2.@C21@C22關注中輟學生積極復學輔導機制且有完整的追蹤輔導紀錄。

3.@C31@C32學校能以正向輔導與管教方式來施教。

4.@C51@C52建置學習落後學生學習支持系統。

5.@C41@C42建置適應困難學生輔導諮商支持系統。

 

評審1

@E1

評審2

@E2

優點與建議(綜合意見)

@F1

@F2

評審委員:

評審日期:

@Y1 @N1

@G1

@H1

@Y2 @N2

@G2

@H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