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收聽由張鈞莉牧師為您主持的清醒的心。
平安,每日吃靈糧,清醒又剛強。我是張鈞莉。今天我們讀羅馬書第九章,這是新的一個段落的開始。九、十、十一這三章都論到福音與以色列人的關係。而這一段中也大量地引用舊約聖經,這是保羅所有書信當中最密集地引用舊約的一段。所以正好來補強一下我們的舊約根基哈。
前面保羅已經把福音的內容以及基督的愛說到極致了,是不是哈?他說無論今生啊、來世啊,有形無形任何東西都不能夠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但是為什麼神的選民以色列人當中還有那麼多人拒絕主耶穌呢?保羅一想到這一點啊,他就五內俱焚呢。
一到三節,他說我在基督裡說真話,並不謊言,有我良心被聖靈感動給我作見證。我是大有憂愁,心裡時常傷痛,為我弟兄,我骨肉之親,這就指以色列人哈。你看下面第四節就知道,他說我就是自己被咒詛,與基督分離我也願意。
有沒有感受到保羅對以色列同胞的那種深刻的愛和他福音的負擔?但願主也給我們這種為著親人尚未信主而著急迫切的這種心。
那在結構上,這一到三節等於是九到十一章這三章論到福音與以色列人的關系這一大段的序言。在這三節序言之外,本章又可以分為兩個段落:第四到二十九節是從以色列人論到神的主權,三十到三十三節則論到人的反應。
在四到二十九節,神的主權這一段當中,首先是說到神選民的特權。你看四到五節,他就說我的這些骨肉之親啊,說他們是以色列人,那兒子的名分,就是以色列人整體是被稱為神的兒子的哦。
然後說榮耀就是指神的顯現,例如像摩西的會幕和所羅門的聖殿的時候神的顯現。另外祂說諸約,這就指神與亞伯拉罕之約,還有西乃山的約,大衛之約,就連我們現在新約最初也是應許給以色列家和猶大家的哈。
他說還有律法,也就是摩西的律例,還有禮儀,那就是崇拜儀式的規條,以及應許,這包括彌賽亞的應許,還有神賜給亞伯拉罕和他後裔的應許等等哈。他說這一切都是以色列人的哈,都是他們的。
然後說列祖,那就是指亞伯拉罕,以撒、雅各和他的十二個兒子哈,說就是他們的祖宗,而且按肉體說,基督也是從他們出來的。因為我們知道耶穌基督從人的血統看,是亞伯拉罕的後裔,大衛的子孫哈。
但是從他永恆的存在來看,保羅就說祂是在萬有之上永遠可稱頌的神,阿們!
這一節就顯明以色列人是得天,就是得神獨厚啊。神是特別揀選了以色列人,要透過他們來祝福全世界。這個道理今日依舊啊,哈,我們明白神心意的人都為以色列禱告,祝福以色列,是不是?
六到九節,保羅又提出了一個問題,就是你前面說到以色列人本來擁有一切,但是今天卻是被棄的。那難道神的話落空了嗎?保羅回答說,因為不是肉身生的,就是以色列人,唯獨從以撒生的,才是第八節所說的應許的兒女哈。
九到十三節就由這個以撒和雅各、以掃的例子來說明,不是肉體上的兒子或者長子,就是神計劃中的後裔。第九節“到明年這個時候,我要來,撒拉必生一個兒子”,這是出於創世記十八章第十節,證明以撒是憑著神的應許所生。
而即使是以撒的後裔,也還有蒙揀選跟不蒙揀選的分別哈。所以在以掃跟雅各這雙子還沒有生下來以前,十二節就說神就對利百加說,將來大的要服侍小的(創世記二十五章三十二節)。這說明神揀選的主權,不在乎人的行為。
下面十四到十八節再進一步說神有憐憫的主權。十四節再問:這樣是不是上帝不公平?保羅的答案是:斷乎沒有。因為如果談公平,根本沒有任何人是配得被揀選的。
所以十五節說神對摩西說:我要憐憫誰就憐憫誰,要恩待誰就恩待誰(出埃及記三十三章十九節)。十六節接著說這不在乎那定意的,也不在乎那奔跑的,只在乎發憐憫的神。
十七節再舉法老的例子,引用出埃及記九章十六節:“我特要在你身上彰顯我的權能”。法老本來就剛硬(出埃及記五章二節),神任憑他剛硬。十八節總結:神要憐憫誰就憐憫誰,要叫誰剛硬就叫誰剛硬。
十九到二十九節再說神有主宰的權柄。十九節假設有人問:既然都是神的旨意,人又怎能被指責?二十節保羅說:你這人哪,你算什麼,竟敢向神頂嘴?受造物怎能質疑造物主?正如窯匠有權柄用同一團泥做成貴重或卑賤的器皿。
二十二節說神多多忍耐、寬容那些本來要遭毀滅的器皿(彼得後書三章九節)。二十四節說蒙憐憫的器皿就是我們這些被神所召的人,不論是猶太人或外邦人。
二十五到二十九節引用舊約說明神要召外邦人,而以色列因犯罪被棄。二十七節到二十九節的“餘數”、“餘種”都在說神憐憫地保留他們,否則早已滅亡。
三十到三十三節強調人的反應:人得義是因信基督,不是靠行為。猶太人不肯信,因信稱義的道就成了他們的絆腳石。而對我們,基督不是絆腳石,而是磐石。信靠祂的人必不至於羞愧。讚美主!
以下進入第二部分:本章暢談神揀選人的主權,顯明了一、保羅的心志,二、神的心意。
第一大點:保羅的心志。他為同胞大有憂愁,處人事大有智慧。一到三節看到保羅心裡傷痛,甚至願意為以色列人被咒詛、與基督分離。這與摩西在出埃及記三十二章三十二節的心一樣。
第二點:保羅處人事大有智慧。因羅馬教會以外邦信徒為多,他們可能誤解猶太人,而保羅因為向外邦人傳福音又被誤解為反猶太,因此他在九到十一章中同時向猶太與外邦基督徒闡明神對以色列的揀選心意,使雙方得理解。
他站在兩族之間調和、忍耐,有述志、有道愛,有肯定鼓勵,也有指正警告,是處人智慧的典範。
第二大點:神的心意。本章顯示幾個大原則:一,神的主權是在祂的愛中行使;二,神的公平是藉信心而彰顯。
第一,神的主權在愛中行使。八章三十五到三十九節先寫明神不能隔絕的愛,再談神的主權,因此我們需站在祂的愛中來理解祂的旨意。
十一節最清楚說明神的揀選不是根據人的先天或後天表現,而是照祂永恆旨意。人靠行為永遠到不了神的標準(羅馬書三章十二節)。
祂預先知道、預先定下、召我們來、稱我們為義、叫我們得榮耀(羅馬書八章28–30節)。祂的主權不是高高在上,而是祂不放棄我們,向可怒的器皿多多忍耐(九章22節)。
第二,神的公平藉信心彰顯。若論公平,所有人都該滅亡(羅馬書三章十節)。救恩本身就是超越公平的恩典。
若靠血統或行為稱義,那外邦人如何得救?若靠行為,人出生背景不同,行為也不同,審判如何公平?因此神將所有人都放在因信稱義的救法之下。
信靠祂的人必不至於羞愧。於是我們真應如三十節說:這樣我們可說什麼呢?我們就快快來追求因信得的義,稱頌祂大能的恩典。
本章提醒我們:保羅的心志(為同胞大有憂愁、處人事大有智慧);神的心意(主權在愛中行使,公平藉信心彰顯)。
主啊,給我像保羅那樣的憂愁,不是為柴米油鹽而愁,也不是先天下之憂而憂,而是單單為福音,為了同胞我骨肉之親尚未信主而大有憂愁。也給我像保羅那樣的智慧,勇於表達情感,與人坦誠相對。至於像你的公平性這些問題,主啊,給我靈裡的敏銳,因為而認得出你的至高智慧。我把自己放心地交托在你主權性的揀選。我不質疑,而是感恩愛戴到永遠。
禱告奉耶穌的名,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