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利米書 第 19 章
打碎瓦瓶的比喻:神對猶大的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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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節:打碎瓦瓶的比喻
先知奉命在長老、祭司等見證人面前打碎瓦瓶,宣佈那一代的國民要像不堪一擊的器皿被毀壞,不能回復完整。
- 2節「欣嫩子谷」與「陀斐特」:見7:31注。本章和耶7章有許多相類之處。「哈珥西的門」:在耶路撒冷東南,是處理碎瓦、垃圾及罪犯屍骨的地方,可能即「糞廠門」。
- 3節「耳鳴」:即顫驚。
- 4節「將這地方看為平常」:指使這地方從敬拜神轉向異教的神。「平常」原文作「外邦」或「奇怪」、「污俗」,指猶大人玷污了聖潔之地。「使這地方滿了無辜人的血」:指獻孩童為祭之事。
- 11節「囫圇」:指修補完整。
- 13節「其上」:即屋頂上。古代房屋的平頂是便於敬拜天體的場所(32:29;番1:5)。
14-15節:在聖殿宣告神懲罰的信息
耶利米從陀斐特回到聖殿,再次宣告神的審判信息。
反思問題
● 打碎瓦瓶的比喻告訴我們什麼?
我是泥,還是瓦瓶?
● 從陀斐特打碎瓦瓶說預言,耶利米回到聖殿再說一次,有何深意?
思考神信息的重要性和迫切性。
一、泥可以重作,瓶只有打碎
軟泥作壞了可以重作;一旦變硬了成為瓦瓶,便不能重作了,若無用,便要徹底打碎。這其中含意有:
1
軟與硬:要在神手中保持柔軟,隨祂製作,即便過程中受熬煉摔打,卻成為「好」的、有用的器皿(18:4)。不可硬著心,拒絕神的模塑,否則將成瓦礫殘片一堆而已。
2
可塑與定型:只要認罪悔改,神永遠可以重塑我們的歷史和命運(約壹1:9);但若持續犯罪不悔改,將使罪成為定型,回不了頭了。
3
時間與機會:不論短時間,或千萬年,「窯匠轉輪作器皿」(18:3)總有一個時限,當祂弄泥完畢,泥土皆已成器,重塑的機會就不再了。所謂天地造化,趁著我們還在這美好的天地之間,快來接受主的塑造、化育,成為「金器、銀器」(提後2:20),莫作必碎的瓦瓶吧。
二、瓶可以倒空,計謀必定落空
「我必在這地方,使猶大和耶路撒冷的計謀落空」(7),「落空」原文與「瓶子」字音字形皆相近,先知在說話時,很可能一邊象徵性地倒空手上的瓶子。這是在提醒我們:
1
瓦瓶裡裝的若都是自己的計謀,必定「落空」!
2
神要倒空我們瓦器裡老我的一切計謀,裝進屬天的價值。
3
最高的價值,是有「寶貝」放在瓦器裡,顯出「莫大的能力」(林後4:7)。快來神面前倒空自己吧。
三、殿雖然榮耀,神可以將它毀掉
在聖殿宣告審判是史無前例的,比打碎瓦瓶更加震撼。神寧可毀掉自己的殿,也要重塑祂的百姓!
這提醒我們:神看重的不是外在的宗教形式,而是內心的真實敬拜和順服。
本章核心信息
耶利米書第19章透過打碎瓦瓶的比喻,警告我們要在神面前保持柔軟、謙卑與順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