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利米書第二十章

先知的痛苦與神的同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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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利米書第2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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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 6 分鐘
中壢靈糧堂《每日靈糧》
張鈞莉牧師 編著

1-6節:在聖殿傳毀瓶信息的後果

先知開始遭受直接迫害:

  • 「打」:應是鞭打四十下(申25:3,林後11:24)
  • 「枷」:一種刑具,把腳、手和頸固定,身體幾乎對折,非常痛苦
  • 枷在「便雅憫高門內」:是公開侮辱
7-18節:先知痛苦的禱告

這是耶利米6次自白的最後一次,包含三段:

1 因自己所傳的信息感到衝突(7-9節)
「你比我有力量,且勝了我」:彷彿是神強逼他事奉
2 確信惡人必蒙羞、義人必得勝(10-13節)
先知的朋友諷刺他才是「四圍受驚嚇」的人。「窮人」:此指為義受逼迫的人
3 咒詛自己的生日(14-18節)
「胎就時常重大」:指「胎就永遠懷孕」,不生出來

反思問題

● 本章中耶利米因事奉神而受了哪些苦?給我什麼啟發?

● 從耶利米向神哀訴,我學到什麼?

邀請我們思考:在事奉的路上,我們如何面對困難與挫折,並在其中經歷神的同在與安慰。

耶利米受苦了,也快「受不了」而向神哀訴了

從他的反應我們學到如何面對苦難:

1. 區分感覺與事實

感覺上矛盾痛苦(7-9);事實是「然而耶和華與我同在」(11),從未改變。因此情緒盡管發洩,總不致喪失理智。情緒與理智是平衡的。

2. 畫分神前與人前

但發洩情緒要選擇對象。耶利米被枷了一夜,可能就在神面前發洩了一夜;但當巴施戶珥來開枷釋放他時,他嚴正預言,宣告審判,絕不低頭!在神面前軟弱哭泣;在罪惡面前剛強站立。

3. 為話語設立界線

他痛苦到要咒詛人了,但他知道律法禁止咒詛父母(出21:17;利20:9),於是只能咒詛自己的生日。無論怎樣情緒低沉,他不至於口沒遮攔亂說話。要為自己的話語定一個界線:有些話,打死我也不會說的!

4. 為發洩訂定期限

耶利米向神抗議哀訴,前後共六次,本章是最長,也是最後的一次。後來他受更大的苦,但沒見他再爆發情緒。對情緒說「住了吧,靜了吧」(可4:39),到今天為止,停止!

5. 回到呼召的起點

他哭訴,但一開枷釋放,立刻開始履行先知職任,絕不停止。起初所蒙的呼召已成為他心中「燒著的火」,是「含忍不住,不能自禁」的(9)。服事不是一條易路,惟有呼召能讓我們走下去。

重要提醒

有沒注意到全章神沒有說話?自己的聲音愈大,神的聲音愈小。幾時我們安靜下來,神就要在旋風中對我們說話了(參伯38:1)。

本章核心信息

本章展現了先知的痛苦掙扎神的同在,教導我們如何在困境中仍然堅守信仰

教導我們:
理性與感性平衡
設立界限
回到呼召
安靜聆聽